存款
请将存款金额(现金、转账、电汇、支票/本票)存入以下之银行户口。
*所有存入股票或期货户口的支票/本票均须划线,抬头为「万兆丰国际证券有限公司」
银行名称 |
银行户口账号 |
货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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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股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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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
012-803-1-021428-6 |
港元(HKD) |
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
012-803-92-10468-6 |
美元(USD) 人民币 (CNY) |
香港期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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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
012-803-1-021469-7 |
港元(HKD) |
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
012-803-9-210516-8 |
人民币 (CNY) |
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
012-803-0-801055-5 |
美元(USD) |
环球期货(所有外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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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 (香港) 有限公司 |
012-803-92-12463-3 |
美元(USD) |
- 客户在存款后,需于当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交易日)下午4时前进行存款登记。若存款成功确认,该存款于翌日才会显示于客户选择存入的交易系统中 (所有逾时的存款指示将安排于下一个工作天处理):
- 客户存款 $50,000以下 请致电 +852 2582-0908 与交收部确认,客户请保留存款收据以作核实。
- 客户存款 $50,000以上 必须将存款收据传真至 +852 2789-9009,或电邮至settlement@misl.com.hk。 并致电 +852 2582-0908 与交收部确认以作核实。
- 如客户使用网上银行转账,请打印确认转账版面以存记录。
- 支票存款需要待有关银行完成结算及成功兑现后才能供客户进行买卖。
- 本公司只接受客户以本人名义存入资金,恕不接受任何第三者存款/ 银行户口汇款。若发现第三者汇款,该笔款项将全数退回至支账银行户口,所产生之一切费用由客户承担 。
提款
- 客户需于当日(星期一至星期五的交易日)上午10:00或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发出提款指示 (所有逾时的提款指示将安排于下一个工作天处理):
- 透过客户开设户口时登记电子邮件电邮至cs@misl.com.hk提出指示。
- 致电客户服务部: +852 2582-0908 办理提款指示。
- 客户可以自行下载客户提款指示,填妥后传真至 +852 2789-9009 确认。
*入账银行户口必须为客户本人名义持有,若客户要求存入第三者银行户口或第三者抬头支票将不被本公司接纳。 - 客户可要求以电汇形式提款至银行,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电汇转账费用(以银行扣数为准),另客户需自行缴付银行的电汇手续费及接受电汇而引致的时间延误风险。
资金调配
- 客户签署户口款项常置授权后,可以电话提出为同属其名下的证券或期货账户进行资金调配。
- 客户亦可透过书面提出资金调配申请,本公司结算部职员在收到阁下要求后将会致电阁下已登记之默认电话号码与阁下进行录音确认。
结单确认
所有客户通过互联网、电话、传真或透过经纪人所发出的存/提款指示,本公司均会以日结单及月结单作确认。
利息
客户户口内之现金结余将不获任何利息。